EN 16005標準中對逃生門的特殊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:
一、應急開啟功能:
逃生門在緊急情況下,如遇火災、地震或其他緊急事件導致電力故障時,必須能夠確保人員順利逃生,即門應能在無電或斷電的情況下,通過簡單操作,如手動推動或拉動等方式輕松開啟,且開啟力應符合相關人體工程學和安全標準,以便不同體力的人員都能快速打開門進行疏散。
二、可靠性和耐用性:
由于逃生門在緊急時刻的重要性,其結構和部件需具備更高的可靠性和耐用性。例如,門的合頁、門鎖等關鍵部件應經過嚴格測試,確保在多次緊急開啟和正常使用的循環后,仍能保持正常功能,不會出現松動、變形或損壞等影響逃生功能的問題。
三、防堵塞和無障礙設計:
逃生門及其周圍區域應保持暢通無阻,不得有任何障礙物阻擋人員疏散。門的開啟方向應符合人員疏散的自然流向,且在門的周圍應設置足夠的空間,以容納大量人員聚集和疏散,避免出現擁擠和堵塞的情況。同時,門的設計應避免出現可能勾住或卡住人員衣物、物品的結構或部件。
四、標識和引導:
逃生門應配備明顯且易于識別的標識,如“逃生門”“緊急出口”等字樣,以及符合相關標準的發光或反光標志,以便在緊急情況下,人員能夠迅速找到逃生門的位置。此外,還應在門附近設置明確的疏散指示標志,引導人員向安全區域疏散。
五、與其他安全系統的聯動:
逃生門可能需要與其他安全系統,如火災報警系統、應急照明系統等進行聯動。例如,當火災報警系統觸發時,逃生門應自動解鎖或處于隨時可開啟的狀態,同時應急照明系統應照亮逃生門及其周圍區域,為人員疏散提供必要的光線條件,確保人員能夠在緊急情況下快速、安全地通過逃生門疏散到安全區域。
六、安全傳感器和保護裝置:
即使在緊急逃生情況下,逃生門的安全傳感器和保護裝置也應盡可能保持有效。例如,防夾傳感器應能在門被手動快速推開時,依然能夠防止夾傷人員;同時,為避免在疏散過程中門意外關閉對人員造成傷害,應設置相應的保持開啟裝置或防止誤關的保護機制。